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如何处罚
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:
1、构成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,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:
2、若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员工犯本罪的,则应付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处本罪相应的刑罚。
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员工,徇私舞弊,滥用职权,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、登记申请或者股票、债券发行、上市申请,予以批准或者登记,使得公共财产、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员工推行前款行为的,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,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引使用方法条
中国刑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