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伤事故处置程序
1、工伤认定程序
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,职工需要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,劳动者要提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。(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七条)
劳动者提出工伤申请后,劳动部门可以参考状况依法决定是不是受理。
劳动者对劳动部门不受理工伤认定不服的,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,需要法院判决劳动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的申请。
劳动部门受理工伤认定后,假如单位提出异议,觉得与劳动者没有劳动关系,而劳动者又没办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,劳动者则要提起劳动仲裁,由仲裁机构确认双方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。
劳动部门受理申请后,在60日内作出是不是认定工伤的结论。(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二十条)
收到工伤认定结论后,任何一方对认定结论不服,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(《行政复议法》第九条)
2、劳动能力鉴别程序
劳动部门认定职工的受伤是工伤后,假如劳动者觉得其伤害大概构成残疾的,在病情稳定的状况下,职工可向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别。
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作出鉴别结论。(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二十五条)
单位或者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别结论不服的,可以在接到鉴别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别委员会提出第三鉴别申请,该第三鉴别结论为最后结论。(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二十六条)
3、工伤赔偿劳动仲裁程序
最后认定为工伤了,假如单位不主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,那样职工需要在收到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别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,需要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。(《劳动法》第八十二条)
有问题需要交流解决,如果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了解也期望进一步知道,建议你准时寻求华律网在线律师的的帮忙。